自2009年6月1日起欧盟危险物质指令(76/769/EEC)正式废止,以欧盟新化学品法案(REACH)之附录17取代,欧洲议会并于2009年6月22日公布(EC)No.552/2009将其内容修订增加至58大类,更新项目如表一所示;相关产品制造商必须注意并符合该限制内容,如违反规定将面临禁止贩卖或下架回收之处分。
表一.欧盟(EC)No.552/2009更新项目及内容摘录
项目限用物质CASNo修正内容
1Polychlorinatedterphenyis(PCTs)-1.不可单独贩卖。
2.在混合物及设备中之浓度不得超过50mg/kg。
18aMercury7439-97-61.新增禁止使用于体温计以及测量仪器中。
53Perfluorooctanesulfonates(PFOS)-1.禁止单独销售或混合物浓度超过50mg/kg;
2.成品与半成品中浓度需小于0.1%。
542-(2-methoxyethoxy)ethanol(DEGME)111-77-31.2010年6月1日后,染料、清洁剂及亮光漆中,浓度不得超过0.1%。
55(2-butoxyethoxy)ethanol(DEGBE)112-34-51.2010年6月1日后,喷漆及喷雾式清洁剂中含量不得超过3%。
2.2010年12月27日后,喷漆及喷雾式清洁剂,全面禁用此物质
3.2010年12月27日后,其余涂料中若含此物质超过3%,需标示:「不得使用此物质于喷漆设备」
56Methylenediphenyl
Diisocyanate(MDI)26447-40-51.2010年12月27日之后不得贩卖含量超过0.1%之混合物。
57Cyclohexane110-82-71.2010年6月27日之后氯丁橡胶接着剂(Neoprene-basedcontactadhesives),若其浓度大于0.1%且包装容量超过350克之商品,不得贩卖。
2.2010年12月27日之后不得使用于氯丁橡胶接着剂中。
58Ammoniumnitrate(AN)6484-52-21.2010年6月27日起禁止单独销售,或存在于含氮量超过28%之固体肥料中。
2.2010年6月27日起,禁止单独销售或存在于含氮量超过16%之混合物中,除非符合某些特殊排外项目。
注:上述58类限用项目包含数百种各式化学物质,但并非代表所有出口至欧盟之产品均须进行所有化学物质的测试。
李雪联系方式:13570847473 座机:0755-33126673
传真:0755-22639141
邮箱:kefu@ebotek.cn
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工业区侨鸿盛文化创意园A栋219-2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