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 年6 月16 日,欧盟化学品管理局(ECHA)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4 项新的SVHC 候选物质,SVHC 候选物质已增加至155 项。
如果投放欧盟市场的“物品”类产品中含有浓度>0.1%的任意一种SVHC 候选物质(见表1),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REACH 法规规定的告知、通报等义务:在
收到消费者咨询时,需在45 天之内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;含量>0.1%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>1 吨/年时,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先向ECHA 进行通
报,产品方可在欧盟市场销售。“物质或混合物”类产品(如涂料、油墨等)若含有SVHC 候选物质,则生产厂商应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(SDS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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