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CLP”或“欧盟CLP 法规”是指关于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、标签和包装的第1272/2008号法规,修订和废除危险物质指令67/548/EEC(DSD)和危险配置品指令1999/45/EC(DPD),并且修订了第1907/2006 号法规(REACH法规)。欧盟CLP法规已于2009 年1月20日生效,它要求物质或配制品按照CLP法规要求进行重新分类、标签、包装和通报,继而才能投放到欧盟市场。
哪些企业需要应对CLP法规
CLP法规几乎涵盖了所有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物质和混合物,以下企业都有可能受到CLP法规的影响:
- 所有在REACH法规下需要注册的物质企业:物质具有危害分类时需提供CLP法规要求的SDS和标签;
- 所有输欧的农药和生物杀灭剂企业:按CLP法规要求限提供物质或混合物SDS和标签;
- 所有输欧的物质的制造商、贸易商、分销商:从2010年12月1日起必须提供符合CLP法规要求的SDS和标签;
- 所有输欧的混合物的制造商、贸易商、分销商:从2015年6月1日1起必须提供符合CLP法规要求的SDS和标签。
欧盟CLP法规实施时间表
欧盟CLP法规实施的关键时间点为:
- 2008年6月19日,一次欧盟非正式会谈就化学物质和混合物分类、标签和包装制度达成妥协草案;
- 2008年12月16号,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;
- 2009年1月20日,CLP法规正式生效;
- 2010年12月1日,CLP法规对化学物质强制执行,届时会取代化学物质分类与标签管理指令67/548/EEC(即DSD);
- 2015年6月1日,CLP法规对混合物强制执行,届时会取代混合物分类与标签指令1999/45/EEC(即DPD)。
企业如何应对欧盟CLP法规
1.对产品重新进行分类
物质和混合物在投放欧盟市场前,不论吨位大小,必须按CLP法规要求重新进行分类。以物质锂(CAS: 7439-93-2)为例, 现有的分类为:F; R14/15 - C; R34;在2010年12月1日之后,需将分类更改为:Water-react. 1;H260 - Skin Corr. 1B;H314
2.更新产品标签和包装
对于物质的生产企业,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必须立刻更改产品的标签和包装,以便符合CLP法规的要求。产品标签更改示例如下:
3.更新SDS
企业必须对安全数据表(Safety Data Sheet,SDS)进行更新,以使其同时符合欧盟CLP法规和REACH法规要求。
4.CLP通报(Notification)
在2011年1月3号之前,在欧盟市场上投放的物质需要向欧盟化学品管理署(ECHA)进行CLP通报。根据ECHA最新规定,非欧盟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包括唯一代表(OR)进行CLP通报。
我们的服务
- 按欧盟CLP要求更新产品分类
- 设计符合欧盟CLP法规要求的标签和包装
- 制作符合欧盟CLP法规要求的化学品安全数据表SDS/MSDS
- 英语、德语、法语等多种语言版本和.html, .doc等不同格式的SDS/标签
- 欧盟CLP法规应对唯一代表(OR)服务
- 按CLP法规要求编写并递交C&L通报卷宗
- 现有SDS/MSDS/标签检查
- 按REACH法规要求制作扩展的SDS(eSDS,附件中含暴露场景)
- 欧盟CLP法规应对培训
我们的优势
- 国内最早跟踪研究联合国GHS
- 对欧盟CLP专业深入的研究
- 超过5000份的SDS/标签的制作经验
- 300多份的C&L通报经验